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3#码头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3#码头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3#码头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猛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西港池西侧,已建博迈科2#码头工程南侧。本工程拟建1个15万吨FPSO舾装泊位,兼顾FPSO舾装、模块建造等所需钢铁、建材等材料卸货,泊位长度为315m。码头年舾装2艘15万吨FPSO,年装卸钢铁、建材等件杂货9.5万吨。施工期12个月,总投资约为15177.57万元。
本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9.9710公顷(CGCS2000)、9.9714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1.8067公顷(CGCS2000)、1.8068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港池用海面积为8.1643公顷(CGCS2000)、8.1646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港池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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