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十四路(经五路)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十四路(经五路)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十四路(经五路)工
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猛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十四路(经五路)工程北起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湖道(纬四路一期)工程,从北向南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烟霞湖道工程、天津临港产业区建设道路路基(IK 段)工程(以下简称 IK 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洪湖道工程,南至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洪泽湖道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50m,道路总长为 2444.916 米,双向 6 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拟申请用海面积为 12.5626 公顷(2000 天津城市坐标系,高斯-克吕格 117°18′07″)、12.5623 公顷(CGCS2000,高斯-克吕格 117°30′)。用海类型为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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