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疆港区趸船浮码头工程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疆港区趸船浮码头工程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疆港区趸船浮码头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排泥场南侧,北侧与海委东防汛码头堆场相邻,拟新建1座浮式码头(钢质趸船),汛期供防汛船舶及配套设施停靠。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透水构筑物用海、围海用海中港池、蓄水用海。项目用海总面积为0.6171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0.6170公顷(CGCS2000)。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