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监总队临港公务码头项目
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市海监总队临港公务码头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市海监总队
项目名称:天津市海监总队临港公务码头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辰晨
联系电话:63083253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中港池北部中部转角区。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围海用海中的港池、蓄水用海。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3.1599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CGCS 2000坐标系)。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