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湖道(纬四路一期
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湖道(纬四路一期)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建材物流项目配套基础设
施(道路)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10个工
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工程用海类型为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面积9.4237公顷(CGCS2000坐标系),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申请用海区域位于本项目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中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