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第二雨水泵站工程
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第二雨水泵站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第二雨水泵站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津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第二雨水泵站以及泵站附属构筑物。用海类型为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面积0.2499公顷(CGCS2000)、0.2500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