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纪念公园工程(滨海景观栈道及游船码头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纪念公园工程(滨海景观栈道及游船码头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纪念公园工程(滨海景观栈道及游船码头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0.5853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其中透水构筑物申请用海0.3161公顷,港池申请用海0.269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13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