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绿化工程备案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绿化工程备案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绿化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嵩臻、侯辰晨
联系电话:23295239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南港工业区已完成填海造陆区域,整体西至新石化大道东侧、北至港北路南侧、东至安盛路西侧、南至港西路。项目用海类型属于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23. 5500公顷(CGCS2000坐标系)、23. 5497(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申请用海期限50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