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天津南港铁路工程新增用海
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新建天津南港铁路工程新增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建天津南港铁路工程新增用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侯嵩臻
联系电话:23295239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内,滨海大道东侧600米,海港路西侧110米,红旗路立交桥北侧及创业路南侧。项目用海类型属于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0.9209公顷,项目申请用海期限5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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