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下游管理局
项目名称: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海河防潮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河干流的入海河口。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围堰与导流明渠,用于服务海河防潮闸的除险加固,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2.2269公顷(CGCS2000坐标系)2.2270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拟申请用海期限为19个月。
特此公告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