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项目外输扩容(管线)工程
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项目外输扩容(管线)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项目外输扩容(管线)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为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项目外输扩容(管线)工程,申请用海面积1.4847公顷(CGCS2000坐标系),本项目用海方式为其他用海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用海类型为海底工程用海中电缆管道用海,工程不占用自然海岸线和人工岸线。申请用海年限为5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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