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工业区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东堤
生态海堤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南港工业区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东堤生态海堤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东部生态海堤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在天津南港工业区东南角围而未填海域西侧B03路路基围埝工程形成的现状海堤基础上进行生态海堤的建设,工程采用复式结构和生态型护面,生态海堤设防标准按照200年一遇的高潮位和100年一遇的波浪考虑。项目用海类型属于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非透水构筑物。项目施工期预计24个月,投资建设资金约38089.99万元,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22.0943公顷(CGCS2000),22.0948公顷(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项目申请用海期限40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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