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
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 21 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王猛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总投资约291416.06万元,申请用海面积231.3120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27年。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 。
特此公告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