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雨水外排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雨水外排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雨水外排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 日至2022年6月1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王猛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雨水外排工程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乙烯项目东侧,总投资约12911.7万元,申请用海面积2.785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它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构筑物用海中非透水构筑物和透水构筑物、其他方式中海底电缆管道和取排水口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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