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四街燃气管线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中油(天津)南港工业区燃气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南港四街燃气管线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中油(天津)南港工业区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港四街燃气管线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交通运输部天津
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1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王猛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8室
工程用海情况:南港四街燃气管线工程总投资约673.66万元,申请用海面积0.326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申请用海区域全部位于南港工业区中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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