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号通用码头1A及1A配套泊位工程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号通用码头1A及1A配套泊位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号通用码头1A及1A配套泊位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海域海岛环境科
技研究院(天津)
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王猛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3室
工程用海情况: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号通用码头1A及1A配套泊位工程总投资约10611.54万元,申请用海面积0.971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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