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浅海原种繁育实验基地项目
用海有关情况的请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浅海原种繁育实验基地项目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海域使用申请人(建设单位):海盟(天津)生态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浅海原种繁育实验基地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丁小满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3室
工程用海情况:天津浅海原种繁育实验基地项目总投资约4000 万元,申请用海面积为 296.113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 5 年。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科研教学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中的开放式养殖,项目位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中心渔港东侧浅海海域,距离岸线约 3.5km,不占用自然及人工海岸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滨海新区浅海生态恢复及原种繁育实验基地,增加促进该区域的底栖贝类资源原种繁育,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增加渔业资源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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