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对天津临港威而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提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简本)(编制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2月18日-2021年3月2日)。若对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电话:23295350 联系人:刘莉
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18日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 9 号油品液体化工码头改建工程海域论证报告表-简本202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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