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管理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用海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建设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5日(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程玉超
联系电话:23295368
电子邮箱:(
tjhyglc2004@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3室
工程用海情况: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总投资约203亿元。计划2021年底投产。本项目用海主要包括LNG接收站、配套码头及天然气外输管道三部分,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和取、排水口用海等。本项目需申请用海总面积129.6984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75.3580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2.5968公顷,港池用海面积52.7603公顷,取、排水口用海面积2.5092公顷,不占用自然海岸线。填海造地用海属于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需补办用海手续),不新增填海。该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用海需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审批。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