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现将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万事兴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规划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 022-23318260
市规划资源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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