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等规定,我局于9—12月开展了全市2024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11家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2024年天津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