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增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
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附件: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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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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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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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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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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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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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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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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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
(
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
0.2m
,
1000
平方公里以下;
0.2m
,
2000
平方公里以下;
0.2m~1m
,
30000
平方公里以下。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
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
)
、地理信息软件开发;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
(
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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