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审核,现将位于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盘龙路17号、出让面积为179682.8平方米(约合269.52亩)的津蓟工(挂)2011-005号宗地用地分割范围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为止。如对本用地分割方案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9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天津市蓟州区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华清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来信请寄 | 主管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 申请分割单位:天津中玻北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
地 址 |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九山顶路8号 | 蓟州区渔阳镇迎宾大街18号 |
邮 编 | 301900 | 301900 | 301900 |
电 话 | 13072075641 | 15522190790 | 29188155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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