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文件精神,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
该《规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街)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可致电84371169,或将意见发送至dlzlgt2020@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标注“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议”字样),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附件: 《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本次为规划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