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宝坻区开发建设,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宝坻区产业、民生等重大项目建设,已编制完成《天津市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宝坻区北环西路(新仓路—西环路)等项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方案的有关内容
拟实施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选址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高家庄镇和马家店镇,占地总面积51.5624hm2。由于在《天津市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预留为公路用地,项目用地与规划不符,为保障项目的合理需求,依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相关要求,开展本次规划局部修改工作。
本次规划修改遵循依法依规、指标控制、合理布局、节约集约、与相关规划衔接、公众参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编制规划修改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调整面积26.8339hm2,拟将涉及的交通用地26.8339hm2调整为城镇用地。项目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使用宝坻区城乡建设用地预留指标,规划调整后,未突破宝坻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22日止,公示期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相关意见请发送到邮箱gzjbdfjghk@tj.gov.cn。
2021年10月22日
附图
(1)天津市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北环西路(新仓路-西环路)等项目调整前
(2)天津市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北环西路(新仓路-西环路)等项目调整后
图1-1北环西路(新仓路-西环路)等项目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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