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华电南疆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3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天津华电南疆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工程
项目位置:港塘路2657号
建设单位: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二期900MW燃机工程项目建筑工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华北院”)进行勘察设计。
2021年7月16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进行了现场规划验收,并对现场建筑物与规划平面图表述有偏差部分提出调整要求,故申请规划总平面图部分调整。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1、综合服务楼增设表注楼梯间层数和高度:5层,H=22.8 m;
2、行政办公楼增设附房和楼梯间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附房高度2层H=12.4m;楼梯间高度,5层,H=24.89 m;
3、消防泵房增设附房(配电间)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1层,H=6.1 m;
4、原水预处理车间增设附房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2层,H=11.9m;1层7.20米;
5、供氢站增设房间分隔线、砖砌围墙及钢栅栏围墙图例
6、应急锅炉房屋增设附房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1层,H=17.43m;
7、天然气调压站增设附房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1层,H=5.57m;
8、主厂房根据不同高度增设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高度:3层,H=22.08m;2层32.58米;1层41.48米;1层80.7米;
9、集中控制楼增设楼梯间等分界线并按不同高度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5层,H=24.59m;5层,H=24.59m;
10、雨水泵房增设附房(配电间)分界线并分别标注层数和高度:1层,H=6.09 m;
11、图中增设厂前区变压器(行政办公楼西侧)标识。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300450
联系人:张升鹏
联系电话:022-66897815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00-17:0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1年9月3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调整后图纸

调整前图纸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