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130万吨/年乙烯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增乙烯低温罐及出厂设施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8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130万吨/年乙烯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增乙烯低温罐及出厂设施
项目位置: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西)633号
建设单位: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的130万吨/年乙烯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增乙烯低温罐及出厂设施,于2019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9滨海建证0054)。项目建设一座乙烯低温罐、制冷压缩机组和装车鹤位、泡沫站,项目用地面积6401.9 m2,容积率0.009,建筑密度0.89%,建筑面积57 m2。
由于储罐与其北侧东西向主管廊间距无法满足罐前阀门、罐前汽化器等设施的安装,因此申请进行总平面局部调整,将储罐与东西向主管廊的间距增大5米,变更后储罐和泡沫站间距约33.2米,仍满足15米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0984-2014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规范要求。本次规划许可证调整只是对储罐位置局部调整,项目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面积等指标均不变。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300450
联系人:许冬雪
联系电话:022-66897905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00-17:0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1年6月18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调整后图纸

调整前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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