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已编制完成了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项目涉及《天津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调整方案的有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站和区间土建工程、车辆段基地、控制中心及相应的运营设备和设施等专用建筑。线路正线全长约31.3km,其中高架段2.02km、地面段0.4km、敞开段0.48km,地下段28.3km。共全线共设站24座。其中21座地下站,2座高架站,1座地面站。
项目地面范围总占地面积154.40公顷,需调整规划用地面积为65.28公顷。占用规划地类:其他农用地12.33公顷,林地0.14公顷,滩涂、苇地52.67公顷,特殊用地0.14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
(二)规划调整原因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0年)。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 一期工程是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由南至北串联了南部新城、于家堡中央商务区、商业区、滨海站、黄港等重要地区及综合交通枢纽,有效 的支撑新的城市空间“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的总体战略,满足双城之间相向发展,对实现外围新城与“双城”的快速、便捷联系具有重要作 用。
为保证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需要对《天津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局部调整,并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规〔2013〕352号),编制单独选址项目规划调整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
(三)规划调整的原则
(1)保护耕地原则。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加强保护基本农田;
(2)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程序和审批权限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指标控制原则。规划调整不得突破本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4)布局合理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节约集约原则。规划调整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6)公众参与原则。规划调整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规划调整方案要进行公示。
(四)规划调整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7)《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津国土房规〔2013〕352号);
(8)《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9)《天津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五)规划调整方案
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项目出地面部分用地154.40公顷,涉及规划调整面积65.28公顷,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林地、滩涂苇地、特殊用地,拟调整为规划交通用地。该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规划调整后,滨海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均增加65.14公顷。
(六)规划局部调整实施影响的评估分析
(1)对土地规划指标的影响评估
本项目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科学论证、合理布局,严格审核项目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标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对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指标没有影响。
规划调整后,滨海新区交通用地规模增加了65.2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65.14公顷。根据规划控制要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属于预期性指标,在规划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因此,该指标有所增加并不影响规划的实施,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2)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轨道交通本身带来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振动环境、环境空气和水环境的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其影响是可控的。
二、公示时间:
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7日止。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请发送到bhghgs@126.com。
2015年11月27日
调入地块利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街镇名称 | 坐落单位 | 现状地类 | 调整前规划地类 | 调整后规划地类 | 面积 |
胡家园街 | 胡家园街道办事处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河流 | 规划交通用地 | 0.15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0.25 | ||
天津市塘沽水务局 | 坑塘水面 | 其他农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0.03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工程兵部塘沽农场 | 水浇地 | 林地、特殊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0.13 | |
沟渠 | 特殊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0.07 | ||
塘沽街 | 塘沽街道办事处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林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0.07 |
北塘街 |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农村道路 | 城乡整理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1.01 |
沟渠 | 河流 | 规划交通用地 | 3.91 | ||
坑塘水面 | 滩涂苇地、其他农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10.27 | ||
其他草地 | 滩涂苇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46.12 | ||
土地发展中心 | 其他草地 | 滩涂苇地、其他农用地 | 规划交通用地 | 3.27 | |
总计 | 65.28 |
附:规划图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