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
津南区洪泥河东侧公用设施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公布说明
一、规划范围
西至洪泥河河道控制线,东、南均至项目用地红线,北至海河南道,总用地面积为1.22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5)《天津市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试行稿)》;
(6)《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8)《天津市津南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
(9)《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三、建设规模
该公用设施占地面积约7910㎡。
四、城市设计控制要求
该公用设施的建筑体量和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升建筑自身的可观赏性,保证沿洪泥河一侧的绿地宽度和景观效果,努力提升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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