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滨海新区工业布局规划(2010-2020年)》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滨海新区工业布局规划(2010-2020年)》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滨海新区经信委综合规划处
联系人:梁真真
联系电话:65305812
电子邮箱:bhxqjxwghc@163.com
滨海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一)落实国家对滨海新区的建设高水平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的要求,加快建设高端产业的聚集区和科技创新的领航区,形成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新型工业体系,充分发挥区域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结合滨海新区自身特点,分解落实《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08-2020年)》。
(三)深化和落实滨海新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滨海新区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四)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五)统筹各功能区产业协调发展,优化配置公共资源,走出一条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第二条 规划的基本依据
(一)《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
(二)《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09)
(三)《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四)《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08-2020年)》
(六)《天津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七)《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八)《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九)《滨海新区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送审稿)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滨海新区行政区全部用地,以及东丽区和津南区的部分区域、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等滨海新区行政区范围外的产业规划区域。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 发展思路、方向及目标
第五条 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对滨海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和要求。
遵循工业化和城市化演化规律,以产业链为纽带,完善产业体系,加快滨海新区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加快从制造业高地向技术创新集成地转化,率先形成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现代新型工业体系。
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发展及要素市场建设的合作,依托产业发展走廊,延伸产业链条和服务网络,促进建立辐射环渤海地区产业发展新格局,增强对区域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按照产业集群化、土地集约化的原则,以产业布局规划为引导,促进功能区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发展,构建合理、高效、可持续的产业空间布局。
第六条 发展方向
以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线,发展壮大优势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扶植战略性新兴产业。
做强做优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着力向高端提升;做大做强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着力培育壮大;改造提升石油和化工、现代冶金、轻工纺织产业,存量调结构,增量上水平,着力转变发展方式。
逐步形成以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和低碳化、集约化为特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优势支柱产业为支撑、高新技术研发转化为核心、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生产性服务业深度配套,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体系。
滨海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海洋科技、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
第七条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以上,占全区生产总值的60%左右;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万亿元左右。工业年均增长速度在14%以上。
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和国内影响力的高水平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自主创新产业化基地和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八条 布局原则
(一)坚持产业集群化、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坚持土地集约化、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协同发展。
(四)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发展。
(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
第九条 布局策略
(一)核心强化:按“双城双港”空间发展战略,滨海新区核心区向综合性、现代化、国际化都市方向发展,成为功能完善的宜居城区。
(二)区域协同:促进各功能区协同、协调发展,形成工业与服务业相融合,产业特色鲜明、高度关联的工业组团。
(三)功能提升:由“滨海制造”向“滨海创造”转化,强化研发转化和科技、教育、信息服务等功能。
第十条 总体布局
按照以轴带为产业布局脉络,以组团为产业整合载体,形成以“中服务、西高新、北生态、南重化”为特征的“一核心、两轴带、三组团”的工业总体空间布局。
“一核心”:提升滨海新区核心城区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使核心城区成为辐射各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带”:重点构建两大产业轴带,即沿京津塘走廊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轴和沿海岸线形成的临海产业发展带。
“三组团”:通过产业集聚,逐步形成三大工业组团:西部打造战略性新兴工业组团,实现创新、高端发展;北部打造生态工业组团,实现集约、绿色发展;南部打造重装、化工、轻纺及现代制造业工业组团,实现规模、循环发展。
第十一条 发展载体
依托功能区和工业园区,围绕航空航天、石油和化工、装备制造(含汽车、现代冶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节能环保八大主导产业,规划建设八大具有国际国内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形成16个产业集聚区和12个产业集群。到2020年,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400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工业用地产出率提高到100亿元/平方公里。
八大产业基地主要包括:
1. 航空航天产业基地:主要包括空港经济区、开发区西区和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组成的航空航天产业集聚区。
2. 石油和化工产业基地:主要包括南港工业区石油和化工产业集聚区;大港石油和化工产业集群。
3. 装备制造(含汽车、现代冶金)产业基地:主要包括临港经济区重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汽车产业集聚区和南港工业区现代冶金产业集聚区;南港工业区以石化设备为特色的重装产业集群、开发区、空港经济区轻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4. 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主要包括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空港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和滨海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集群。
5. 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主要包括滨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空港经济区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及制造集群。
6.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主要包括滨海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和轻纺经济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新能源产业集群、临港经济区新能源产业集群(风电、核电装备)、中新天津生态城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集群和开发区综合性新材料产业集群。
7. 轻工纺织产业基地:主要包括临港经济区粮油产业集聚区、轻纺经济区轻工纺织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中心渔港水产品加工集群。
8. 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主要包括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茶淀工业区等联动组成的北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
第四章 产业布局
第十二条 产业布局原则
以“项目集中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建设”为指导,统筹功能区和工业园区建设;遵循产业内在规律,实施集群战略,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刚性和柔性相结合,优化工业布局,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产业基地。
第十三条 航空航天产业
(1)发展目标
建设世界级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10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4%左右,地均产出达到75亿元/平方公里。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28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7%左右,地均产出达到93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航空领域:大飞机产业,围绕空客A320总装项目,大力引进A320系列飞机的零部件、发动机零部件、机载设备等配套厂商和二次配套承包商,积极跟进承接空客后续机型,利用产业的聚集优势吸引其他零部件生产商、机载设备、机场空管设备等生产商,形成空客系列机体、部件、发动机的系列维修能力和货机改装能力,成为亚洲第一的总装制造和维修基地;以中航直升机总部与研发基地建设为契机,推进航空产业总部经济建设,发展我国自主研发民用直升机组装,形成轻、中、大和重型直升机系列化发展的新产品谱系,呈现出“一机多型、系列发展”的基本态势;努力发展无人机特种飞行器项目,建设具备“彩虹”系列无人机批量生产能力,成为集研发、测试、批量生产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无人机产业基地;做强做大航空产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复合材料研发、民机设计与适航认证以及整机航线租赁业务,有步骤地发展航空维修产业,形成一条从发动机维修、零部件维修、机体维修到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的产业链。
航天领域:重点发展新一代运载火箭,积极引入配套厂商和二次配套承包商,基本形成冷拔管、先进复合材料、电控设备、大型模具、特种车辆、振动检测设备等产业群;大力发展卫星、空间站等航天器的设计制造;着力发展卫星广播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惯导设备、红外与激光导航、加固计算机、太空育种等航天技术及卫星应用产业。
(3)空间布局
借助国家政策支持,依托空客A320总装线、中航直升机和大推力运载火箭项目,规划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
航空航天产业集聚区依托空港经济区、开发区西区和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建设,空港经济区发展以大型民机、直升机生产为核心的航空制造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开发区西区和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发展航天产业。
第十四条 石油和化工产业
(1)发展目标
建设成为世界级石油和化工产业基地。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45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9%左右,地均产出达到100亿元/平方公里。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20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29%左右,地均产出达到135亿元/平方公里。
(2) 发展重点
以规模化、集约化、低碳化、一体化为方向,构建高水平“油头化身轻纺尾”的产业体系,构筑原油加工——基础化工原料——化学中间体——精细化工、海洋化工与石油化工新材料产品产业链。重点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和储备力度,力争达到年石油开采4000万吨、储备能力达到2000万吨,年原油炼制能力达到3500万吨;扩大上游原料加工规模,积极推进中俄东方1300万吨炼油、中卡韩130万吨乙烯项目建设,达到30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建成百万吨级PTA、百万吨级PVC、百万吨级聚乙烯、百万吨级聚丙烯等一批超百万的石化上游产品。努力构建“四大产业”,一是加大高档石化产品开发力度,延伸开发以炼油乙烯为龙头的大石化产业链;二是完善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精细化工、能量综合利用四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乙烯、丙烯、C1、异氰酸酯及有机硅产业等30条产品链;三是建立海洋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产业体系;四是围绕龙头产品加速向高附加值的高端下游产品延伸,形成高端石化产品集群。
(3)空间布局
按照世界级大型化工区规划建设理念,以中石化、中石油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依托,以大港现有石化产业区为基础,结合南港工业区的石油化工区建设,规划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产业集群,规划面积90平方公里。
南港工业区石油和化工集聚区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是未来石化产业基地的核心区,也是南港工业区的主要产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石油储备、海洋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新区新增石化项目全部向南港工业区聚集。
大港石油和化工产业集群依托炼化一体化项目,开发石油化工下游产品,发展高档精细化工、橡塑制品,逐步调整搬迁现有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
其他功能区禁止发展上述化工产业。
第十五条 装备制造产业(含汽车、现代冶金)
(1)发展目标
全力打造国家级重型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化装备部件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轿车生产基地、北方高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和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国家级高档金属制品基地。
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85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37%左右,其中装备制造达到35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60亿元/平方公里;汽车产业达到25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90亿元/平方公里;现代冶金达到25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80亿元/平方公里。
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30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31%左右,其中装备制造达到55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80亿元/平方公里;汽车产业达到45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110亿元/平方公里;现代冶金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100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装备制造:重点发展大型石油和石化装备、轨道交通设备、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造修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大型工程机械、风电成套、水电成套、核电成套、超高压输变电成套、港口机械十大成套装备,围绕大型、重型、精密装备需求,大力发展带动力大、技术含量高的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和关键基础零部件,重点培育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系统、风电设备变频控制系统、新型自升式钻井平台、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等。
汽车产业:依托一汽丰田、长城汽车等中高档整车生产企业,加快发展商用车、专用车、特种车和中高档大客车,进一步拓宽整车的生产领域和规模;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开发水平,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大对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子午线轮胎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底盘、车身、标准件等通用性零部件的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整体的附加价值,开拓出口零部件和维修用零部件市场;积极发展汽车展示销售、维修养护、汽车金融、汽车物流、汽车贸易、汽车游乐等领域。
现代冶金: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以无缝钢管、高档板材和高档金属制品为代表的深加工、附加值高和市场短缺的产品。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节能减排和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及应用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品和工艺的更新升级,无缝钢管产品技术保持国际领先水平,重点高档金属制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空间布局
装备制造:依托中船重工造修船、中海油海工装备、太重大型重型设备、铁道部和北车集团大功率机车综合维修制造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和3个专业化产业集群,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
临港经济区重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成套设备、重型数控机床、锅炉和动力设备、核电风电设备、大型工程机械、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港口机械和以动力、传动、控制和基础制造装备为代表的关键设备,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装备配套产品,建设成为国内最具区域竞争力的重装设备产业基地。
3个专业化产业集群分别为南港工业区以石化设备为特色的重装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石油钻采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等总成式、整机型的大型专用成套设备,建设世界一流的石化装备制造基地;开发区、空港经济区轻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减速机、变速器、发动机、自动化控制系统、液压件及控制系统、基础部件等关键部件,精密测试仪器、发电及输配电设备、电梯、机床等轻型装备。
新引进装备制造项目原则上向上述集聚区和集群集中,其他区域限制发展。
汽车产业:依托现有基础,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
开发区汽车产业集聚区,其中东区重点发展中高级轿车及新能源汽车,西区重点发展轿车、客车、卡车等车辆。
现代冶金:优化现有冶金产业布局,逐步向南港工业区调整聚集,建设南港工业区现代冶金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
其它区域限制冶金产业发展。
第十六条 电子信息产业
(1)发展目标
建设国家一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通信设备产业基地和国家重要的软件出口基地。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40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7 %左右,地均产出达到100亿元/平方公里。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55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3%左右,地均产出达到140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巩固移动通信、新型元器件、数字视听三大优势领域,壮大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集成电路、嵌入式电子、软件四大潜力领域,培育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光电子、OLED显示器件等六大战略性新兴领域。重点扶持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无线物联网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终端及核心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大力扶持
(3)空间布局
集成优势、突出特色,规划建设3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产业集群,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
3个产业集聚区为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包括开发区东区、西区和微电子工业区,以移动通信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生产和研发、软件及信息服务、高性能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制造为主攻方向,壮大现有基础,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综合性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空港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通信、物联网、光电、航空电子和软件及信息服务;滨海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高性能服务器研发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等。
1个产业集群为中新天津生态城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集群。
第十七条 生物医药产业
(1)发展目标
建设成为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8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3%左右,地均产出达到120亿元/平方公里。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6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4%左右,地均产出达到130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以发展现代生物制药、新型化学制药和现代中药产业为重点,巩固化学制药优势,加大传统医药高新技术改造力度,形成 “创新—孵化—中试—生产”生物医药产业链。生物制药,重点发展生物工程药,检测基因生物芯片、生物酶制剂、各类疫苗和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加快产业化步伐。新型化学制药,重点加快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发展,巩固“三素一酸”(激素、抗生素、维生素、氨基酸)的优势,建设治疗心脑血管、糖尿病及肿瘤等大病种药物生产基地,提高制剂水平,加快新药研制速度。现代中药,重点推进现代化和国际化标准化建设步伐,依托生产制造和研发优势,着力开发中药新药和中成药二次开发技术,加快透皮吸收、靶向或定位释药等新型制剂的开发,开展现代中药检验检测技术和标准的研究与应用,进行中兽药研发,保持中药现代化全国领先地位。发展壮大医药研发服务外包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符合国际标准的生物药研发,推进中药领域的产学研联合。大力发展高端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诊断试剂、检测仪器、介入治疗、微创外科器械等医疗设备及器械的研发和制造。
(3)空间布局
规划建设2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产业集群,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
依托国家的支持,以部市共建的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为核心,规划建设滨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其中华苑科技园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研发,滨海科技园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及产业化;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其中东区重点为产业研发,西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及制造。
1个产业集群为空港经济区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及制造集群。
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原则上向上述集聚区和集群集中,禁止发展高污染项目。
第十八条 新能源新材料
(1)发展目标
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国内最大的风电成套设备制造基地、世界风电产业中心、光伏产业基地和绿色电池之都;国内重要的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22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0%左右,其中新能源产值规模达到18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80亿元/平方公里;新材料产值规模达到4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50亿元/平方公里。
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34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8%左右,其中新能源产值规模达到28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100亿元/平方公里;新材料产值规模达到6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70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风电领域:重点发展2.5兆瓦以上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和3.5兆瓦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叶片、控制系统、发电机、变流器装置、齿轮箱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制造;积极研究探索大型并网电机组短时储能技术;推进检测、认证、技术交易、产品设计和风力发电场建设、运营、维护等专业化服务;搭建海上风机试验场,为国内外风电整机和零部件企业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和试验平台;鼓励企业开发海外风电市场。
绿色二次电池领域:重点发展超高比能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镍氢电池、铅酸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及液流电池及关键电池材料;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应用的移动高功率动力电池电源以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智能电网、备用电源灯应用的固定大容量储能电池;支持发展原材料及零部件,绿色二次电池,产品应用及技术服务等产业链环节。
太阳能光伏领域:重点发展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支持发展薄膜电池、聚光电池、BIPV系统集成;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应用,支持低压并网屋顶电站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太阳能光伏工程咨询及设计、安装及维护、光伏系统集成设备产业化;吸引、培养太阳能光伏电池配套设备生产商,积极引进逆变器生产商。
LED领域:重点发展新型衬底材料、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功率型芯片、白光LED封装产品、LED照明产品及系统。
新材料:依托滨海新区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特种功能材料技术和材料共性技术,发展特种塑料、特种高分子材料等绿色化工新材料;硅基材料、发光二极管材料、光电子材料等电子信息材料;锂电池中的正负极材料、非晶硅薄膜、砷化镓等新能源材料;聚合物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等轻质且高强高韧、耐老化、耐腐蚀的航空航天专用材料;仿生材料、活性材料、可降解和吸收生物材料以及组织和器官修复与替代等生物医药材料;以及纳米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纺织新材料等。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防水密封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
(3)空间布局
新能源:依托已有的产业基础和大企业大项目的落户,规划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和3个产业集群,规划用地面积28平方公里。
1个产业集聚区为滨海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3个产业集群分别为开发区新能源产业集群、临港经济区新能源产业集群(风电、核电装备)、中新天津生态城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集群。
新材料:规划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产业集群,规划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
轻纺经济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绿色化工和纺织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
1个产业集群为开发区综合性新材料产业集群。
第十九条 轻工纺织产业
(1)发展目标
建设成为我国最大的粮油加工产业基地,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轻纺经济园区。
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21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9%左右,其中食品粮油产值规模达到15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50亿元/平方公里;纺织产业产值规模达到4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50亿元/平方公里。
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7%左右,其中食品粮油产值规模达到20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70亿元/平方公里;纺织产业产值规模达到700亿元,地均产出达到70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粮油加工领域:扩大油脂加工原料种类,在大豆油加工的基础上,鼓励发展棕榈油、橄榄油产品,适度发展菜籽油等其他小品种油;延伸粮油加工产业链,提高产品的综合利用率,形成精炼、小包装油、特种油脂和油脂化工等整个油脂加工及废副产品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模式。
食品饮料领域:继续引进传统食品饮料行业大项目、好项目,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食品生物工程、葡萄酒酿造,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北方地区经济规模最大的生物食品产业基地。
纺织领域:重点发展产业用布(含复合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高性能纺织复合材料、高性能树脂复合材料;以“品牌化”促进服装业发展,着力打造自主品牌,发展特色产品,提升设计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包装领域:重点发展商业印刷、环保型纸餐具、纸制文具、各种功能瓦楞纸箱等产品;着力发展陶瓷、生物纤维、化学纤维、复合材料等新型包装材料;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包装印刷机械的研发、制造和产业化。
日用化学领域:重点发展工程涂料、日用洗化、生物制剂、植物、生物活性提取物、天然植物添加剂等新原料。
塑料领域:依托新区快速发展的石油海洋化工原料产业链,大力发展农用塑料、塑料包装、医用塑料、氟塑料,积极进入工程塑料、塑木复合,废旧塑料回收改性等领域。
(3)空间布局
规划建设3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产业集群,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
临港经济区粮油产业集聚区打造粮油加工全产业链;轻纺经济区轻工纺织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纺织、轻工产品等;开发区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食品饮料加工。
1个产业集群分别为中心渔港水产品加工集群。
第二十条 节能环保产业
(1)发展目标
建成世界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国家重要的环保高技术产业基地。到2015年,产值规模达到3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左右,地均产出达到30亿元/平方公里。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500亿元,占新区工业的1%左右,地均产出达到40亿元/平方公里。
(2)发展重点
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深入推进石化、电水盐联产、现代冶金、汽车制造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在节能方面,一是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包括智能电网中的输配电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新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等;二是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包括照明产品、建材产品和汽车等;三是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重点发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解决共性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在环保产业方面,一是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脱硫脱硝、监测设备等;二是发展环保产品,包括环保材料、环保药剂;三是发展环保服务,建立以资金融通和投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
(3)空间布局
规划建设1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用地面积12平方公里。
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茶淀工业区等联动组成北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其中中新天津生态城重点发展节能环保系统集成、研发及示范应用,开发区现代产业区、茶淀工业区等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与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产业。
第五章 组团布局
第二十一条 核心区产业布局
包括开发区东区、中心商务区、东疆港区(含保税港区)、天津港保税区、塘沽海洋高新区。
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贸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低污染、低耗能、低耗水、地均产出高的都市型工业;电子信息、汽车、轻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加工和进出口加工制造业。
第二十二条 西部战略性新兴工业组团
包括空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开发区西区。
重点发展航空制造及其关联产业、航天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轻型装备制造,着力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提升,形成产业规模。
第二十三条 北部生态工业组团
包括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茶淀工业区、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北疆电厂循环经济产业区等。
重点发展无污染、低能耗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机械制造、游艇制造和维修以及软件等相关都市型工业,发展热电联产、海水淡化等循环经济产业。
第二十四条 南部重装、化工、轻纺及现代制造业拓展工业组团
包括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轻纺经济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南港新兴产业区(中华民营经济园)等。
重点发展重型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石油和化工、轻工纺织、新材料、粮油加工、海洋科技、节能环保以及基于开发区现有制造业优势的产业拓展等。
第六章 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引
第二十五条 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轻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航天产业、食品加工。
规划建设开发区汽车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4个产业集聚区;轻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3个产业集群。
第二十六条 空港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型装备制造。
规划建设航空航天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2个产业集聚区和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及制造集群、轻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个产业集群。
第二十七条 滨海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航天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
规划建设新能源产业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3个产业集聚区。
第二十八条 临港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
充分发挥临港优势,重点发展重型装备制造和粮油加工产业。现有石化产业不再新引进项目,就现有项目重点进行产业链优化及各项配套设施完善,并促进石化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发展。
规划建设重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粮油产业集聚区2个产业集聚区和新能源产业集群(风电、核电装备)。
远期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开发要与轻纺经济区统筹联动,利用港口岸线优势承接临港工业特点的轻工纺织项目,为轻纺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十九条 南港工业区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石油和化工、现代冶金、重型装备制造;鼓励发展与石化、现代冶金配套的节能环保产业。
规划建设石油和化工产业集聚区、现代冶金产业集聚区2个产业集聚区和重装产业集群。
第三十条 南港新兴产业区(中华民营经济园)
作为开发区现代制造业发展的拓展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产业。
规划建设现代加工制造产业集群。
第三十一条 轻纺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
以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三大石化合成材料为原料基础,重点发展高端纺织、轻工建材、新材料以及相应的商贸物流。
规划建设轻工纺织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2个产业集聚区。
第三十二条 中新天津生态城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软件及信息服务、新能源产业;适度发展组装型高科技制造业。
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茶淀工业区等联动组成北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集群2个产业集群。
第三十三条 开发区现代产业区产业发展指引
与开发区总体产业规划和新区北部生态旅游定位相协调,在重点产业选择上与中新天津生态城产业协同发展,优势互补,重点发展无污染、低能耗的高端机械制造和以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三十四条 中心渔港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水产品冷链加工,适度发展游艇加工组装与维修产业。
规划建设水产品加工集群。
第三十五条 滨海旅游区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旅游用品产业、游艇加工、组装、检测与维修产业。
第三十六条 天津港保税区产业发展指引
重点发展海洋运输、现代物流、保税仓储、分拨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现有现代冶金、粮油产业保持现有产业规模,不再扩大。
第三十七条 天津东疆港区(含保税港区)产业发展指引
适度发展低能耗、环保型、轻结构为特点的出口加工业。
第三十八条 塘沽、汉沽、大港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街镇工业园区要整合资源、集成优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与新区主导产业联动,发展特色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园区功能和发展水平。
(1)塘沽工业园区包括塘沽海洋高新区、胡家园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都市型工业、生产性服务业。
(2)汉沽工业园区包括茶淀工业区、滨海物流加工区、营城工业区、大田镇工业区、杨家泊镇工业区,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农产品、水产品深加工及都市型工业。
(3)大港工业园区包括大港石化产业园区、中塘工业区、太平工业区、古林工业园区、大港经济开发区、小王庄镇工业园区等,重点发展精细化工、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及新型建材等。
第三十九条 无瑕街、葛沽镇产业发展指引
该区域的现代冶金产业向高端提升,适时向南港工业区聚集。
第七章 布局调整重点
第四十条 近远期建设与调整重点
以“十大战役”为平台,推进增量集中调整提升,存量整合优化。
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功能区,促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业向西部组团集中;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都市型工业为主的绿色现代工业产业向北部宜居旅游片区集中;重型装备制造业向临港经济区和南港工业区集中,石油和化工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中;生产性服务业向核心城区集中。
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产业发展,核心城区严格控制占地大、附加值低、能耗高的工业产业项目发展;临港经济区限制发展石油和化工产业;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限制发展冶金业;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禁止发展污染性产业。
适时调整、搬迁重点化工、冶金企业,核心城区、大港城区及北部组团的天化、大沽化等化工企业适时向南港工业区聚集;塘沽海洋高新区现有能耗高、水耗大的工业产业,适时调整升级;海河下游现代冶金工业区适时整合迁往南港工业区;海河下游重型装备制造产业适时迁往临港经济区和南港工业区。
第八章 支撑体系
第四十一条 土地支撑
到2020年,工业用地面积规划为400平方公里,新增工业用地将主要来源于临港经济区和南港工业区围海造地及功能开发区、示范园区的新规划用地和拓展用地,工业用地产出率达到100亿元/平方公里。
完善土地供应和管理机制,合理确定用地指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严格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鼓励兴建多层厂房,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加大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十二条 交通支撑
依托主要工业区、商品集散地,充分发挥新区海、陆、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优势,重点发展高速公路、快速路、普通公路、铁路和海港、空港等综合物流交通网络,服务各大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承担仓储、集散中转、生产配送等职能,增强对新区产业带动、聚集和辐射作用,支撑新区工业快速发展。紧邻铁路运输通道,至少依托一个专业化的物流园区,形成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提升产业的区位优势,强化产业关联,增强对区域经济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
港口:结合“双港区”建设,规划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物流园区、南港工业区物流园区为主的海港物流集聚区,作为联通国内外两个市场的重要节点,建成北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南港10万吨级航道、临港10万吨级航道,建设集装箱码头和各类大型专业化码头,改造和新建泊位100个以上,以满足临港产业和其他产业对海港物流的需求。
航空:加快发展空港物流集聚区,实施滨海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提升机场吞吐能力,完善货运和服务设施,增强产业依托和专业化物流服务,支撑航空航天等临空产业聚集发展。
铁路:加快建设津秦专线、京津城际延长线,与津沪、津保、津秦等高速铁路组成辐射华北、华东、东北等区域的铁路网络,提高新区产业服务辐射范围;加快完善京山、津蓟、黄万、津霸、津蒲等普通铁路联通周边腹地,对工业能源材料运输及与销售市场的联通提供支撑,扩大产业辐射腹地的范围。
公路:加快建设和改造京津唐、唐津高速、津石等工程,形成连接衔接海、空两港,服务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产业发展聚集需要的交通骨架,支撑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交通需求。加快规划建设海滨大道、京港、塘承和南港高速等工程,形成和衔接南部港区、北部港区和环渤海高速公路,服务石油化工、现代冶金、机械装备制造、环保等产业发展聚集需要的路网骨架,支撑临海产业发展带交通需求。
第四十三条 能源支撑
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强化节能管理,新区工业单位能耗持续下降。随着新区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步伐的加快,低能耗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将会大幅提高;“十二五”期间,新区将会加速建设与滨海新区工业发展相匹配的能源供应系统,创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到“十二五”末,新区工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8.5%左右;2020年工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30%左右。
电力:挖掘电厂潜力,采取“以大代小”等途径,实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建设北疆电厂二期、北塘热电厂、南疆热电厂、大港电厂二站、华能燃气热电厂、等一批重点项目,新建中心渔港、沙井子二期和海上等风力发电场和电网变电站等电力设施,建成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带动其他区域智能电网工程建设。逐步调整和规范高压走廊,建成与新区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坚强电网,满足工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燃气:增加燃气供应能力,建设内陆向新区的输气管道,引进鄂尔多斯市等煤质天然气气源。完善新区燃气管网布局,建成覆盖全区、环状供气、统一调度的燃气输配系统,建设天津港30亿立方米LNG接收站和大港10亿立方米地下储气库,提高能源储备和应急能力,保障生产用气。
供热:发展热电联产,建设南疆热电一期、北塘热电一期等热电厂,扩大华能IGCC规模,新建一批热力管网,为新区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热源。
管道:发挥港口和产业关联优势,结合原油储备、天然气输送、第二套大炼油和130万吨乙烯等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发展管道运输,形成较为发达的管道运输系统,降低运输成本。
第四十四条 水资源支撑
供水方面:建设南水北调市内配套新区段工程,改造北塘水库为水源水库。新建南部地区水厂,扩建汉沽水厂,逐步整合其他水厂,完善输配水管网布局。大力实施海水直用和海水淡化,扩大新泉、北疆等海水淡化规模,新建南港海水淡化厂,到“十二五”末,新区日产淡化水达到70万立方米左右。加快中水回用,加大水处理应用技术推广,建设中心渔港、北塘、轻纺经济区等再生水厂,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通过雨水综合利用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水供应。
排水方面:重点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空港经济区等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收水排水市政管网,配套建设相应再生水厂,实现排水系统对建成区的全覆盖。
第四十五条 环境承载力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现状燃煤锅炉改造并网,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设施,增大燃烧清洁燃料比例,开发利用新能源,外引电力、燃气等清洁能源。重点推进冶金、石化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建设大气、地表水环境自动检测站点,特别要加强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监测,严格控制工业废气超标排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六条 发挥项目支撑带动作用
一是完善重大项目服务协调机制。按照“三个一批”(投产达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报批一批)的要求,推进专业化招商,进一步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按照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和招商项目等类别,实行精细化分类推进机制,推进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二是形成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集聚的工作机制。对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有利于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聚的项目要优先支持,在项目申报、环境评估、土地供应、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第四十七条 推动产业集约集群发展
一是加强工业园区载体建设。积极探索各功能区共享共赢的政策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新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交通运输、信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等资源的集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切实达到资源共享、设施共用,提高新区整体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
二是加强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根据我市和新区工业总体布局,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支持,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功能区。促进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之间产业优化布局和产业集聚;加强滨海新区与天津市其他区县之间的项目协调,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步伐,增强产业间协调配套能力,促进产业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协同发展。
第四十八条 提高工业创新能力
一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强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对国家重大产业化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地方配套。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建立和完善产学研联合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
三是制定和实施新区知识产权战略。建立重大经济活动和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以国内首家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为依托,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第四十九条 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支持配套产业发展。以大企业大集团的品牌优势、资本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为依托,吸引民营资本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上下游配套企业,着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环境。建立和完善服务外包示范区,引导和支持研发设计、检测认证、营销策划、融资担保、商务代办、法律服务、信息中心等研发和服务机构聚集发展。
三是建立配套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及高校建立技术产业联盟,提升科技对企业、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创造支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教育环境。做强做精传统和特色专业,加快发展新兴专业,建设服务于新区产业发展的专业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鼓励企业参与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教育联盟建设,完善汽车、电子、机电等行业职业教育联盟,创建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云计算等行业职业教育联盟,形成集生产、教学、培训、科研为一体的教企合作示范基地。
五是大力推进两化融合。加大支持力度,做好整体规划,综合平衡新区区域、行业间信息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骨干传输网和宽带无线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产业信息化项目示范推广,统一全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积极推进物联网示范工程和企业信息化项目。
第五十条 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引导,编制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精确制导的产业政策。用活用足相关扶持政策,对工业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攻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工业发展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重点产业项目信息库,定期发布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为产业招商和产业技术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争取新区战略新兴产业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重点,建立上下联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扶持机制,合力共建有聚合性的新兴技术研发平台。
二是制定用地效能评估办法,出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针对不同类型工业企业建立企业年度效益评估和淘汰预警机制,支持各功能区盘活闲置用地,激活低效用地,用活存量用地,逐步淘汰生产技术和工艺落后、效益低下、不符合滨海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促进产业升级和用地效能的提高。
三是制定实施品牌培育政策,研究制定工业中长期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和培育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作用,加大对品牌企业培育和名牌创建工作的财税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品牌产品的保护力度,形成工业自主品牌的有效推进和保护机制。加快制定企业创品牌奖励政策,加大品牌产品推销宣传力度,规范和完善名牌产品的认定和评价标准,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四是制定完善节能减排政策,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低能耗、低污染的项目,重点予以支持和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落实减排措施,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的需要。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在线监测(控)网络系统,探索建立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互动发展的新机制,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建立工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发展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