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规划局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2018-2020年)》,切实抓好我区乡村规划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依据《滨海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同太平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获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规划》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 批准日期和批准机关
2019年12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下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窦庄子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部分)规划方案的批复》(津滨政函[2019]227号),原则同意《规划》。
二、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窦庄子村村域范围2982.85公顷,本次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范围为现状村庄范围188.36公顷。
三、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天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一致,为2018年至2020年。
四、 规划目标
(1)远期目标:
依托当地水、田、林自然资源,以生态养殖、绿色农业为基础,以民俗书画文化为核心,以美丽乡村建设与体验北方水上人家为策划原则,将窦庄子打造成文化旅游美丽乡村的典范。积极探索美好乡村、最美庭院建设的新模式。
(2)近期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五、 规划内容
(1)道路整治
村庄道路划分为干路、支路、巷路。保证至少有两条对外联系道路。工农大道进行路宅分离,大型货运车辆应进行交通分流,限制进入村庄内部,免对村民日常生活的干扰。
完善道路功能,道路断面坡度设计以满足排水条件,根据需求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设置一定数量停车设施,完善道路照明设施,并设置道路减速标识等其他指示标志。村内道路以保留现状为主,对村庄部分主路进行拓宽改造。
(2)民宅整治
民宅改造将根据村民意愿,主要针对现有民宅建筑质量较差,破损严重,院落环境较差的民宅进行整治改造。对改造民房的院墙、大门、屋顶、围墙等从形式、材料、色彩、建议结构形式进行指导建议,并给出意向效果图以供参考。
(3)公共空间整治
村庄公共空间整治覆盖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除家庭宅院外的全部公有空间,包括村民广场、坑塘水系等公共活动场所。村中违章建筑拆除后的空地宜根据实际需要改造成绿化、停车场、公厕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村庄入口标识、村庄景观打造、村庄广场整治、村庄坑塘治理等。
(4)环境卫生整治
主要包括构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构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和卫生厕所改造。
六、 按照批复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村庄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村域现状图


生态空间管控图


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