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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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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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2024)蓟州区不动产权第0285629号 |
天津市蓟州万达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225004013GB00399F00510019 |
蓟州区滨河街南侧,西环路东侧万华园15号楼-1-308 |
公告单位: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