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白涧镇田吉素村村民吴从福,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李广镇,西邻:吴敬秋 ,南邻:道路 ,北邻:道路。 2025年8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5)蓟州区不动产权第:0270224号。确权面积200.0 平方米,超标占地为149.1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 108.59 平方米。
经本人吴从福申请,白涧镇田吉素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白涧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吴从福宅基地确权面积为349.19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为108.59平方米,四至为东邻:李广镇;西邻:吴敬秋;南邻:道路;北邻:道路。拟同意村民吴从福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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