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刘冰津(2020)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证明第200203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冰持有的津(2020)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证明第20020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冰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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