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xq2025064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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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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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2023)西青区不动产证明第04790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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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111008009GB00267F00560037 |
佳和锦苑5-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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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2018)西青区不动产证明第20012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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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111004003GB00141F01010063 |
文致苑2-2-801 |
公告单位:西青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3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