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肖同青 津(2017)滨海新区汉沽不动产权第10035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肖同青因保管不善,将滨海新区汉沽新澳花园19号楼1门902号的津(2017)滨海新区汉沽不动产权第10035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同青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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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