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荣敏)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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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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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2017)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05310号 |
刘荣敏 |
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南侧,建设银行西侧新华英郡10号楼2门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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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2022)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461418号 |
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南侧,建设银行西侧新华英郡10号楼2门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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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2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