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武清区)杜文纳 津(2023)武清区不动产权第053630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杜文纳持有的津(2023)武清区不动产权第053630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文纳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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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