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洇溜镇小现渠村村民赵殿永,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 王继友、王起佳 ;西邻: 赵殿生;南邻: 道路 ;北邻:巷道。 2020 年 08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 津(2021)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36474号 。确权面积408.6平方米,超标占地为 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 210.91平方米。
经本人赵殿永申请,洇溜镇小现渠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洇溜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赵殿永宅基地确权面积为505.14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面积为210.91平方米。拟同意村民赵殿永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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