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76号
联系方式:022-63109993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天津盛宏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张港子村 |
120116031001JB00005W00000000 |
11108.7 |
商服用地 |
|
公告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5年05月08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