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1070207598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1070207598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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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