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延吉道123号)
联系方式:851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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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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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平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平安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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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850㎡ |
商业服务业用地/非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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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天津市北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05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