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天津市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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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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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2023)静海区不动产证明第0086149号 |
天津市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津王路东侧团泊湾花苑77号楼1门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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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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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