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述不动产权证,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17)宁河区不动产权第1007208号 |
天津御景半岛投资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证 |
桥北新区津榆公路以北御林园10-1-103 |
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4)津0116执6227号裁定、协执 |
公告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2024年 12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