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罗庄子镇杨庄子村村民高明伟,在该村拥有农村宅基地一处,东邻:李刚;西邻:空地;南邻:道路;北邻:巷道。2020年08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蓟州区不动产权第1052226号。确权面积为207.4平方米,超标用地为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确权面积为71.91平方米。
经本人高明伟申请拟调整宅基地确权范围,罗庄子镇杨庄子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罗庄子镇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村民高明伟宅基地确权面积为262.92平方米,超标用地为 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确权为71.91平方米。拟同意村民高明伟按照附图情况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联系电话:22766486。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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