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根据于2024年11月20日提出的张志松继承坐落于西青区大寺镇津港公路东侧龙居花园三区7-3-101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收件号:111010024031698),经审核,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拟予以办理该不动产之登记。
本公示期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对本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之登记,并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2-27913445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