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登记不动产信息公示
根据张春燕提出的张春燕继承汝少革名下坐落于滨海新区塘沽东风里4-1-604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经审核,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拟予以办理该不动产之登记。
本公示期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0天。对本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之登记,并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申请日期: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