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蓟州区 别山镇弥勒院村 宅基地、地上房屋登记申请审核情况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对公布的宅基地、地上房屋等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利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附:土地、房屋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表
宅基地、地上房屋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表
序号 |
地籍号 |
房地 权利人 |
权属 性质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使用权 类型 |
房屋 面积 |
001 |
1202250150240011397 |
董永生 |
集体 |
农村宅基地 |
296.70 |
批准拨用宅基地 |
107.12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