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邵丹2017-10383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邵丹因保管不善,将2017-10383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丹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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