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西青区)李小鹏津(2021)西青区不动产权第72812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小鹏因保管不善,将津(2021)西青区不动产权第72812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小鹏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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